江西省科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科学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科学院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我院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全省自然科学多学科综合研究开发中心。
1、紧密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针对全省经济建设中的重点问题,组织科学研究和科技攻关,积极开展基础、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推广任务,提高我省的科学技术水平;
2、实施“科教兴赣”战略,推动我省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努力实现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商品化;
3、按照出成果、出效益、出人才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为全省培养、吸纳、储备一大批高科技人才和高层次的学科带头人;
4、努力发展以计算机培训、成人职业教育、硕土研究生培养为主体的科技教育体系;
5、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掌握国际高新技术的研究动态,为省委、省政府进行科技政策服务;
6、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0个,包括:
1、 江西省科学院本级——社会公益研究单位
2、 江西省科学院生物资源研究所——社会公益研究单位
3、 江西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社会公益研究单位
4、 江西省科学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社会公益研究单位
5、 江西省科学院科技战略研究所——社会公益研究单位
6、 江西省科学院应用物理研究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单位
7、江西省科学院应用化学研究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单位
8、江西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单位
9、江西省高科技开发中心——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单位(经费自理单位)
10、江西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单位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448人,其中在职人员 44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7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40300.0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0248.69万元,较2020年增加9328.4万元,增长30.12%;本年收入合计30051.38万元,较2020年增加3298.9万元,增长12.33%,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新增我院江西中心大楼建设专项2000万元和科技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1500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3295.89万元,占77.5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755.49万元,占22.4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40300.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3311.46万元,较2020年增加2412.87万元,增加11.55%,主要原因是随着江西中心大楼建设进度的加快以及新增加的包干制科研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工程款及项目款支付较上年有所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6988.61万元,较2020年增加6915.53万元,增加68.65%,主要原因是:项目周期较长,跨度较大,所以资金结转较多。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847.77万元,占37.95%;项目支出14463.69万元,占62.0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171.6万元,决算数为2687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2%。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615.9万元,决算数为 171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主要原因是:项目周期较长,跨年执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1.6万元,决算数为4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正常执行。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1万元,决算数为 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正常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47.7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84.89万元,较2020年增加1310.95万元,增加20.57%,主要原因是:由于我院新引进博士20人及职务职称晋升等原因,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61万元,较2020年增加600.25万元,增加114.04%,主要原因是:1、我院主办的大院大所进江西活动,规模逐年扩大,随着邀请嘉宾人数的不断增长,与会议相关费用都有较大幅度增长;2、为更好服务科研人员,方便加班人员就餐,食堂由原来的只提供午餐,改为提供早、中、晚三餐,同时,随着单位人员的增加,食堂各项开支有较大幅度增长;3、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更换了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费较上年有所增长。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0 万元,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发生额。
(四)资本性支出29.6万元,较2020年减少15.17万元,减少33.8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设备采购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86万元,决算数为31.16万元,完成预算的24.76%,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7.76万元,增加33.1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2020和2021年我院取消了所有出国计划与安排。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我院已取消所有出国计划与安排,科研人员只能将原计划在国外进行的考察、研究工作转为在国内完成。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74万元,决算数为7.13万元,完成预算的3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2.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中国工程院、设区市科学院合作交流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原因,公务接待较预算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6批,累计接待87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接待中央单位人员和外地市企事业科研人员来我院调研。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公车购置计划,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辆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公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12万元,决算数为24.0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4.81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汽油费和汽车配件价格上涨因素,汽油费和维修费相应增加。年末公务用车保有7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不突破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32.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829.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4.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1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属单位研究所保障日常工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4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1323.3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1年度省级科技专项-“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有依据,上报了《项目绩效目标表》,程序到位。对照总目标,因确定“包干制”试点立项项目清单晚,至2021年底项目才刚刚开展,目标任务暂时未完成,本次主要评价项目决策、过程两个方面,绩效评价得分93.28分。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1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良好,各项指标任务能按时高效完成。主要成效有:一是学科建设打开新局面;二是科研项目实现新跨越;三是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四是人才引育取得新成效;五是成果转化跃上新台阶;六是创新氛围呈现新气象。本次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2.42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21年我院共有二级项目53个,年初预算22524.86万元,年中追加8798.51万元,全年预算批复数为31323.37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14463.6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6.18%。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二)项目年初目标情况
53个项目绩效目标都通过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认真编报了绩效目标。切实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年初目标情况主要有:1、建设江西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0000平方米;2、促进省科学院科研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在项目、人才、平台、论文、专利、新产品、标准、软件著作权、出版著作、奖励等方面加快发展,力争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表彰5次以上;3、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与交流,引进高端人才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省内影响力和软硬实力获得显著提升。
二、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评价目的: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对年初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以反映项目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以衡量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分析支出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绩效评价的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主要有:
(1)掌握项目的资金申请拨付以及使用情况;
(2)了解项目的产出与效果;
(3)发现项目经费使用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对策。
2、评价对象:本项目主管单位是江西省科学院,实施单位为院本级和院属单位,全院共8个部门。评价对象为2021年53个项目。
3、评价范围:本中心此次评价实施范围为各项目涉及的受益人群、单位,项目评价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评价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主要采用目标比较法,根据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与实际情况一一比对。此外还采用了因素分析和公众评判法等。
(1)因素分析法和数据对比法。因素分析法评价项目实施的整体情况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数据对比法则反映的是项目运行的持续性和质量的可控性。
(2)公众评判法。为了客观反应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本次绩效评价采用了问卷调查,通过随机抽样获取公众评判信息。
3、评价标准:计划(预期)标准,即对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中的年度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值。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为切实做好全院财政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确保绩效自评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制定了《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及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明确了前期准备、项目自评、及报告撰写各阶段工作时间及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各单位切实履行部门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绩效自评做到客观真实,数据准确、分值合理。
2022年2月17日,我院召开了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布置会,对全院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做了布置,并就省财政厅预算绩效政策进行了解读,强调自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证了思想上的高度统一。
2.完善修订绩效管理制度
为加强全院预算绩效管理,我院从完善健全管理制度入手。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了我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或落实方案,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制度办法,主要有:《江西省科学院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赣科院字〔2021〕28号)、《江西省科学院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赣科院字〔2021〕29号)、《江西省科学院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赣科院字〔2021〕27号)、《江西省科学院重点学科团队绩效考核办法》(赣科院字〔2021〕36号)、关于印发《江西省科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赣科院字〔2021〕7号)关于印发《江西省科学院2021年绩效考核办法》(赣科院字〔2021〕35号)、《关于开展院内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赣科院计财字〔2021〕9号)、《江西省科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绩效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赣科院计财字〔2021〕13号)。
3.开展预算绩效自评业务培训 院计划财务处于2022年2月17日,组织院各处室项目管理人员、院属单位科研秘书和财务人员,进行了预算绩效自评的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并开展了工作交流。
4.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自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以来,本单位在前期研读项目资料、咨询相关专业人员的基础上,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编制,明确了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方法、评价的原则、评价标准、时间安排等。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完成本次绩效评价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人员分工、资料准备、工作方案的确定及证据收集方式的确认等一系列工作。
通过对资金进行梳理汇总分类,核查资金台账,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单位在前期对项目情况进行梳理的前提下,针对填报的项目数据开展实地核查,确保自评数据的真实可信,为后续分析及报告撰写做好铺垫。
根据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整理,设计满意度调查问卷,通过进行满意度调查,以了解项目受益群众对项目的满意度。
根据绩效评价的原理和规范,对采集的数据进行甄别、分析和评分,并提炼结论撰写报告。
评价组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财务核查、实地核查及深度访谈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正、合理、有效的评价,综合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指标值完成情况,自评平均得分92.27分,综合评分结论为优。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三次全会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扣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科研工作作为生命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全省主导产业发展展开科研工作布局,强化科技攻关和技术服务供给,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得到显著提升,各项工作实现了 “十四五”良好开局。
经评价,我院项目支出对照年度总目标,各项目较好完成预期目标。江西中心大楼及项目平台建设专项项目完成中心大楼主体工程。我院5项科技成果分别荣获2020年省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并首次获得省自然科学奖。新增科研平台数6个,全年发表论文197篇,其中SCI、EI87篇,申请专利107项,获授权专利、软件著作等知识产权92项,论著7部,战略分析报告10项获省级领导批示。成功举办“2021国家级大院大所产业技术及高端人才进江西”活动。开展“百名博士入园强企”行动。在院内组建了以“领军人才、团队负责人、重点培育骨干、团队成员”构成的四层级紧密型科研创新团队。5人入选第三批省“双千计划”(引进类);新引进了主要来自双一流高校的18名博士、6名硕士。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1、有的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①省级科技专项(含江西中心大楼及项目平台建设专项)全年预算10120.15万元,全年执行5777.21万元,预算执行率57.09%,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是建设周期长、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出现流标等问题导致滞缓。包干制项目年末才落实到具体项目,暂未完成。②院省共建中国科学院江西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专项资金全年预算2180.50万元,全年执行412.20万元,预算执行率18.90%。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中科院江西中心共建工作需待制度文件待正式发布后才可正式实施,导致项目引进工作暂无法落地,资金整体使用进度滞缓。二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立项周期偏长。
2、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还有待提升。我院将部门计划、项目实施相关内容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但我院在项目绩效管理方面还存在不足,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还有待加强,未能有效将项目效益目标内容进行明确,绩效目标编报能力存在不足,无法全面体现项目效益达成情况。
针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情况,一是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测算,充分预计当年度所需预算资金,提升预算精准度。二是加强项目支出的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项目负责人要切实担负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财务部门要定期向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向项目负责人通报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情况,切实担负项目实施的资金支付进度的监督责任。
一是要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科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加快资金审计工作,提前做好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做好项目计划变更管理,对于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计划变更,要做好规范手续,及时调整绩效目标和预算。
一是完善项目长效管理制度,例如江西中心大楼及项目平台建设专项,确保项目开工后实现长效管理。二是院省共建中国科学院江西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专项资金尽快制定项目绩效管理制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要求,我院针对绩效自评结果采取如下应用方式:
1.绩效自评结果上报,此次绩效自评价结果将以自评表和自评报告的形式上报给江西省财政厅,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绩效自评结果公开,以绩效自评表的形式反映,做到内容完整、权重合理、数据真实、结果客观,绩效评价工作和结果应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3.根据绩效自评结果完善项目管理。我单位将切实加强自评结果的整理、分析,将自评结果作为本单位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预算执行率偏低、自评结果较差的项目,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省级科技专项、对外合作交流专项2个项目):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
项目单位: 江西省科学院
主管部门: 江西省科学院
评价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上报时间:2022年3月31日
目录
(二)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强化预算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22〕1号)文件,江西省科学院(以下简称“科学院”)选择2021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作为部门绩效评价项目,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一直以来,科研经费立项、下拨、资金预算、使用、核算等程序繁琐复杂,为了保证科研经费的有效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制度及要求进行。但是,科研活动是一种创新性的脑力劳动,而正是由于“创新”,科研活动的结果和过程必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可能要求每个项目都提供类似工程的标准化产品,经费的使用往往不能精确预计。从科研经费管理的状况来看,硬性管理问题较为突出,使得科研人员压力较大,既要进行科研项目研究,还需要承担起专业“会计”的职责。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
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等7个方面,提出25条“松绑+激励”措施。科学院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实施“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表格提交和复杂的审批程序中解放出来,大力简除烦苛,使科研人员潜心向学,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解放科研生产力。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赣财文〔2021〕1号)文件,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试点,选择省科学院和南昌大学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试点期暂定5年,试点期对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经费实行总额包干。
省科学院“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开展“油茶蒲、茶柏中功效成分制备关键技术及其产品开发”、“鄱阳湖河湖交错带全氟和多氟化合物的多介质迁移转化及生态健康风险研究”等114个科研项目,因“包干制”试点单位立项项目下达时间较晚,项目至2021年底才刚刚实施。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资金预算安排文件:2020年12月3日,《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和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文指〔2020〕68号),“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预算安排1500万元。
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实际资金到位1500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1)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安排“包干制”项目资金共下拨645万元。其中:①2021年12月16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21〕142号),确定“包干制”试点单位立项项目清单,确定“鄱阳湖河湖交错带全氟和多氟化合物的多介质迁移转化及生态健康风险研究”等30个项目立项,预算金额共计980万元,2021年已下拨588万元;②2021年12月16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三批)的通知》(赣科发计字〔2021〕159号),确定“江西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评价研究-2020年度”等6个项目立项,预算金额共计60万元,资金已全部下达,其中57万元为“包干制”项目资金。(2)江西省科学院安排下属单位项目资金855万元,其中《关于下达2021年度江西省科学院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和经费的通知》,预拨了“油茶蒲、茶柏中功效成分制备关键技术及其产品开发”等78个包干制试点项目,第一批资金828万元已于2021年9月1日拨付到位。
资金支出情况:包干制项目2021年共计下拨到各研究所资金1473万元。因项目清单任务下达晚,至2021年底包干制项目各研究所实际仅支出157万元,预算执行率10.47%。
(二)项目绩效目标
“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旨在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提高科研创新能力。
目标1:促进省科学院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在项目、人才、平台、论文、专利、新产品、标准、软件著作权、出版著作、奖励等方面加快发展;
目标2:全年申报专利35件以上,发明专利占比70%以上,发表核心科技论文40篇以上,引进博士人才10人,新购仪器设备10台套以上,培养或柔性引进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学术交流20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表彰5项次,科技人员满意率95%以上,合作单位满意率100%。
目标3: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等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与交流,柔性引进高端人才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本土人才,在省内影响力和软硬实力获得显著提升。
二、 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1)根据《预算法》、《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的意见》(赣府发〔2015〕11号)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22〕1号)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相关性、效率、效果、可持续性以及综合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效,及时发现项目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本项目的自主监督和管理,强化能力建设,为本项目可持续性的发展方面提供建设性意见。
(3)通过本项目实施,为江西省科学院加强对本项目后续管理提供参考;为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公共性支出的监管、以及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等方面积累经验与示范。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江西省科学院2021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
(二) 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规范性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客观性原则。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在项目评估中尊重客观规律,深入调查研究,不带主观随意性,讲求科学性。
(3)系统性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开展单位自评及部门评价工作的通知》(赣财绩〔2022〕1号)文件,评价指标包括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设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15个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又细分为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等46个三级指标。
3、评价方法和标准
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法,将预期目标与实际结果进行比较,并以案卷研究、现场核验、满意度调查等形式开展绩效评价。评价标准主要为计划标准,即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三)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项目评价具体的实施过程如下:
2022年3月初,江西省科学院根据省财政厅文件明确具体部门评价项目。
2022年3月初-3月中旬,被评价单位江西省科学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度年初预算“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签订项目评价协议书;第三方机构了解项目情况,就项目实施的相关情况与项目实施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取得被评价项目材料,形成底稿。
2022年3月下旬,形成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并上交相关部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本次对江西省科学院2021年度年初预算“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进行评价,因省科学院、省科学技术厅确定“包干制”试点立项项目清单晚,至2021年底项目才刚刚开展,目标任务暂时未完成。本次主要评价项目决策、过程两个方面,分值40分得分37.31分,按百分制折算,项目得分93.28分,等级为“优”。(具体详见附件2:2021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6分)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赣财文〔2021〕1号)文件,选择江西省科学院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试点期对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实行总额包干,科学院负责包干经费内的项目立项、监督管理、验收(结题)及绩效评价工作,制定包干试点实施方案后,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备案。项目符合国家关于科研项目发展规划,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该项指标得分6分。
2、绩效目标(6分)
“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预算较为详细,编制了年初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总体编制较为规范,指标内容细化量化较好,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分析充分,项目实施内容填制合理。该项指标得分6分。
3、资金投入(6分)
“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2021年度总预算1500万元,其中645万元为省科技厅安排项目下达,828万元为省科学院安排项目下达。2021年度由省科学院向二级预算单位拨付1473万元,剩余27万元待2022年拨付。该项指标得分6分。
1、资金管理(14分)
(1)“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2021年预算1500万元,其中第一批下拨到各研究所(科学院安排项目)资金828万元,第二批下拨科技厅安排项目资金588万元,第三批下拨资金57万元(科技厅安排项目)。全年各研究所已支出157万元,预算执行率10.47%。该项指标扣3分,得分3分。
(2)科学院制定了《江西省科学院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实行科研经费使用的“负面清单”制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杜绝截留、挪用、侵占、用于与科学研究无关的地方的情况。该项指标得分8分。
2、组织实施(8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方面:为规范科学院包干制实施情况,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维护科学院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江西省科学院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科学院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试行)》,相关制度齐全、完整。该项指标得分4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方面:针对指南发布,省科学院科研开发处按照不同科技计划类型,在需求调研与指南建议征集基础上,充分征求院属各单位和机关各部门的意见,确定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支持方向、重点领域、申报条件和要求及申报时限,编制年度江西省科学院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向全院主动公开发布。针对申报受理,院科研开发处负责受理项目申报,系统自动检索与人工审查相结合,实现“申报公开、过程受控、全程监督”,做到全过程“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项目申请单位负责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并推荐申报项目。针对评审立项,院科研开发处对受理无异议的项目组织或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开展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年度科技计划项目安排等,确定拟立项支持的项目并在江西省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该项指标得分4分。
(三) 项目产出情况
江西省科学院“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于2021年末才刚刚启动实施,2021年暂无产出。
(四) 项目效益情况
江西省科学院“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于2021年末才正式启动实施,2021年暂无效益。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简化预算调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对已编制预算的项目资金可自主分别在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项级之间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款级之间调整。
2、简化项目过程管理,强化过程服务。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减少过程检查。
3、强化项目承担单位监管责任。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经费进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优化项目经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资金信用管理机制,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能并承担相应责任。
4、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由项目管理部门严格依据任务书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一次性综合验收,不分别开展单独的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
5、完善项目实施制度。科学院2021年先后制定了《江西省科学院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试行)》、《江西省科学院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包干制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科学院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科学院省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细则(试行)》,用以规范项目的实施。经费使用办法明确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实行科研经费使用的“负面清单”制度,规定在项目经费具体使用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及其研究团以在规定使用范围内自主调剂使用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计划调整直接报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审批后,即可进行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方案规定院科研开发处牵头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按年度组织项目的论证、申报、评审和公示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提出需要资助的项目建议,负责签订项目合同(任务)书,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组织项目验收等;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检查、督促并落实相关保障条件,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资金下达时间晚,在目前阶段项目实现的成果与效益体现不足。
2、预算执行进度偏慢,有的项目负责人还存在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的思想。
六、有关建议
1、加快科技项目的立项,尽快下达项目资金。
2、加强业财融合,项目负责人切实担负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转变重资金争取、轻资金管理的思想。在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设立、预算执行等各方面需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
3、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从立项源头将技术研发项目与院包干制项目立项“紧耦合”,着力提升自身科研质量水平。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因“包干制”试点立项项目清单晚,江西省科学院“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包干制试点示范”项目在2021年末刚刚开始实施,项目于2022才会见到更大的成效。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科学技术支出(类206)应用研究(款03)机构运行(项01):反映科学技术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206)应用研究(款03)社会公益研究(项02):反映科学技术研究机构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206)应用研究(款03)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99):反映除机构运行支出、社会公益研究支出、高技术研究支出、专项科研试制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206)技术研究与开发(款04)机构运行(项01):反映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206)技术研究与开发(款04)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99):反映除机构运行支出、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支出、共性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206)科技条件与服务(款05)科技条件专项(项99):反映除机构运行支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支出、科技条件专项支出以外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206)科技重大项目(款09)科技重大专项(项01)反映用于科技重大专项的经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206)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99):反映除了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重大项目以外各项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99)反映除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211)能源节约利用(款10)能源节约利用(项01):反映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购房补贴(项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江西省科学院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